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学校依照《北京化工大学社会助学金实施细则》(北化大校学发〔2016〕27号)相关规定,对2020-2021学年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和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开展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定项目
(一)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
1.资助名额及标准
资助名额:15人
资助标准:5000元/年·人
2.申请条件
(1)通过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在校2020级本科生(含预科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2)在申请学年内未享受企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它助学金或减免学费等资助;
(3)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具有服务国家、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学习勤奋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成绩优良;
(5)生活俭朴,节约粮食;
(6)生源地为甘肃省合作市、甘肃省夏河县、海南省五指山市、海南省保亭县、内蒙古卓资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六个地区的学生优先。
3.申请材料
(1)纸质版《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附件1,贴一寸照片,双面打印填写);
(2)通过学院初评后,按要求填写电子版《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候选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二)新长城自强助学金
1.资助名额及标准
资助名额:10人
资助标准:3000元/年·人
2.申请条件
(1)通过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在校2020级本科生(含预科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2)品学兼优,自强不息;
(3)生活俭朴,节约粮食。
3.申请材料
(1)打印后手写的纸质版《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附件3,贴一寸照片);
(2)手写《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申请书》(附件4为申请书用纸);
(3)通过学院初评后,按要求填写电子版《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附件5)。
二、评定流程
申请学生于11月13日17:00前向学院提交所申请助学金的纸质版申请材料,可根据自身情况附相关家庭情况证明材料;
各学院于11月18日17:00前根据候选学生材料完成线下的初评和推荐,并组织通过学院初评的学生分别填写所申请助学金的电子版《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5),打包命名为“XX学院2020-2021学年校级社会助学金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zizb@mail.buct.edu.cn。并以学院为单位,将候选学生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东校区行政楼209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初评名单,审核完毕报送至各基金会,由基金会及资助方共同审核后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一次性发放助学金。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校级社会助学金的初评工作;
2.原则上每名学生最多可申请一项校级社会助学金;
3.评定过程中,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人子女、双亲丧失劳动能力学生优先;
4.受助学生一经确定,应避免变更。如遇特殊情况,应向基金会说明,并提供相关书面依据;
5.受助学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终止资助: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违反法律或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受到举报者;
(3)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者;
(4)其他不符合助学金继续资助条件者。
附件:附件1: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docx
附件3: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打印后手写).doc
附件4: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申请书用纸(打印后手写)2页.pdf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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