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三全育人”工作理念,充分发挥人民奖学金对学生的激励作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北京化工大学人民奖学金评定办法》(北化大校学发〔2017〕13号)规定,秉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全面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人民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具体评定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生
1. 2018-2021级本科在校生。
2.双培生不参与此次人民奖学金评审,双培生奖学金由学校按照《北京化工大学双培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统一进行评审。
二、评审说明
1.评审依据:
人民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按照《北京化工大学人民奖学金评定办法》(北化大校学发〔2017〕13号)执行。
2.时间安排:
1)4月15日中午12:00至4月17日中午12:00学生在奖学金系统上完成申请。
2)4月21日中午12:00前各院系辅导员、资助负责人在奖学金系统中完成审核并提交审核结果。
三、注意事项
1.除人民一等奖学金可以兼得一项社会资助奖学金外,人民奖学金不能与上学期评选的国家级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兼得。人民奖学金可与各类助学金兼得。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评人民奖学金:
1)学期素质拓展必修成绩没有达到考评学期必修总成绩(满分170分)的60%以上;
2)考评学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3)宿舍卫生平均成绩不及格且在本宿舍楼排名后10%的。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应按照通知时间安排,认真部署、积极推进奖学金评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院系应大力宣传奖学金政策,确保全部学生均能了解奖学金相关政策内容;在学生申请前,各院系需通过召开班会或年级会、发布文件通知等方式,保证所有学生及时了解本次人民奖学金评审的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五、学生申请方法
1.申请渠道
①微信“北京化工大学”企业号→办事大厅(新)→人民奖学金申请
②“北京化工大学”企业微信→工作台→办事大厅(新)→人民奖学金申请
2.完成申请
点击“立即申请”→核对个人信息→填写信息→正式提交
3.等待审核结果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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