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财政拨款出资设立的国家级奖学金。为激励普通在校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校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24号)、《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34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化工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北化大校学发〔2017〕12号)和《北京化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北化大校学发〔2017〕10号)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审原则,在全校二、三、四年级本科生范围内开展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过前期宣传、学生申请、资格审查、公开答辩、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等过程评审出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131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447人,现公示如下。
附件1.附件1:北京化工大学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副本.pdf
附件2.附件2:北京化工大学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副本.pdf
公示期:2023年10月18日-24日
如有任何异议,学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呈递书面材料等有效方式向本院(系)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提出。如对本院(系)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学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呈递书面材料等有效方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如无异议,我校则以此提交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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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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